加拿大税务局(CRA)正在加大对海外资产申报义务的执法力度,一桩普通投资者的案例,正为越来越多无意识触雷的纳税人敲响警钟。
一位原籍美国、现为加拿大公民的女子,近日因漏报海外资产而遭CRA重罚——仅因未提交T1135表格,便被处以两年共$5,000加元罚款。而所谓的“海外资产”,并不是离岸银行账户,也不是藏在开曼群岛的巨额信托,仅仅是她在加拿大券商账户中所持有的苹果、英伟达等美国公司股票。

许多加拿大华人投资者也可能正处于类似的误区中:账户开在加拿大境内、交易平台如RBC、TD或Wealthsimple,也在加拿大缴税,为什么还需要报“海外资产”?问题的关键在于资产的**“性质”**,而非账户的地理位置。
根据CRA规定,只要投资对象是外国实体(如美股、海外基金、海外房地产等),且其成本价在一年内超过$10万加元,T1135申报就是法定义务。哪怕你没有汇款出境,没有收过分红,也未卖出获利,只要达到门槛,就必须申报。
该女子曾在十年前因类似问题获得“自愿披露”豁免,CRA网开一面免除了处罚。然而在2019年和2020年,她再次未报,尽管属无心之失,法庭仍维持罚款决定,指出“既然曾经犯错,应当更加小心”。
对于华人社区而言,风险更为现实。许多人仍在中国大陆持有房产、存款或理财产品,或与父母共同持有国内房产。这些在加拿大可能被视为需申报的海外资产。如果总成本超过$10万加元,无论是否产生收入,也必须申报。
CRA对T1135未申报者的罚款标准为每天$25,最高$2,500一年。更重要的是,一旦留下记录,未来申请移民、贷款、甚至被抽税务审计的概率都会升高。
随着信息交换制度(如CRS)不断成熟,中加两国在金融数据上的透明度大大提高。**“CRA不会查”的侥幸心理,已经不再安全。”**税务专家指出。
在全球资本流动加剧、跨国投资日益普及的时代背景下,这起案例提醒所有投资者,合规不仅是责任,更是对自己财务安全的保护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