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块不足几十平方米的后院草坪,牵动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决权杖。近日,一对多伦多年轻夫妇Pawel Kosicki和Megan Munro成功将市政府告上最高法院,并在长达三年的诉讼中逆风翻盘,赢得对争议土地的所有权。此案不仅改写了两人的命运,也成为加拿大土地法史上的标志性案例。
故事始于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发现。2017年,两人购入位于多伦多市中心一处独立住宅,日常在被铁丝网围起的后院中种花养草,直到2021年,发现后院靠近巷道的一角并不属他们所有,而是登记为“市政府公园用地”。

尽管这块地自1950年代起就被历任屋主私自使用并维护,但市政府断然拒绝将其出售,理由是“将来或可用于扩建公园设施”。面对拒绝,夫妇俩援引**“逆权侵占”(Adverse Possession)法理**,主张他们已合法继承了超50年的持续使用权。
一审、上诉均告败诉,理由是“公共土地不可被逆权侵占”。但最高法院在2024年6月以5:4的判决推翻原审,明确指出:市政公园用地并不享有豁免权,而且该案发生在安省2001年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前,使用权利应受历史保护。
主审法官Michelle O’Bonsawin在判词中写道:“法律的保护不应随土地所有者身份而变更,若立法者未明文排除市政用地,法院无权添加例外。”她强调,“长期、公开、持续、不受干扰的使用,是不容忽视的事实权利。”
此案引发城市治理者与法律界的广泛关注。支持者认为,这是对市府土地管理松懈的纠偏,是对普通业主权益的正当维护;而反对者担忧,这一判例可能激励更多人“占地为王”,威胁城市公共空间的完整性。
法律界人士指出,尽管安省2001年后已废止逆权侵占的新申请可能性,但本案为“历史遗留地权”问题提供了明确裁决路径。从此,围篱背后的草坪,不只是家的一部分,更是权利的战场。
加拿大城市法律史上,这或许是最温柔又最坚决的一场“土地革命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