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桩引发广泛关注的土地权属纠纷中,加拿大最高法院于9月20日作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裁决:多伦多一对普通夫妇意外“侵占”市政用地数十年后,依法获得该地所有权。这一5比4的裁决,不仅令当事人庆幸“守得云开见月明”,更在法律层面重新定义了私人权利与公共资源之间的微妙平衡。

案件的主角是多伦多居民科西茨基(Pawel Kosicki)和芒罗(Megan Munro)。两人在2017年购入一套毗邻小巷的独立屋时,并未意识到,自家围栏后的部分“后院”实为市府所有。而这片土地,早在上世纪60年代便被铁丝网圈起,并长期与外界隔离,至少已54年未被公众使用。
市政府在发现该情况后拒绝出售该地,意图将其作为未来公园通道改造的一部分。然而,夫妇俩依法律途径提出“逆权占有”申请,主张其持续、排他、和平使用土地已达法律规定的年限,应获得合法产权。
安省两级法院先后驳回申请,但最高法院大法官奥邦萨温(Michelle O’Bonsawin)所代表的多数意见指出:根据《不动产限制法》,市政府在十年内未主张权利,等同于放弃权属。而逆权占有的法律基础并不因土地原本属公而失效,关键在于占有人是否持续、明确且公开地使用土地。
这项裁定不仅确立了该对夫妇的合法土地权益,也标志着加拿大在土地所有权上的一次深刻司法转向。专家指出,这将对全国类似案例形成强烈判例效应,尤其在城市扩张与土地资源稀缺的背景下,政府如何管理“被遗忘”的公共用地、以及民间如何界定长期占有的合法性,势必引发更广泛的法律与道德讨论。
在城市边界不断模糊、公私界线日趋紧张的今天,这起案件或许是对当代土地政治最微妙也最真实的写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