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法自住反被判赔3.6万:大温房东换地毯“超时”案引发制度性反思

一位大温地区房东因“换地毯耽误搬入”被判向前租客赔偿超过3.6万加元的事件,近日经卑诗省最高法院终审维持原判,引发广泛讨论。这个原本看似琐碎的物业管理纠纷,正在被越来越多小业主视为一个“制度性警告”:即使自住房东,也必须在租约终止后迅速而精准地执行每一步,否则将承担巨大法律代价

涉事房东Harjinder Bhangal,是高贵林一名普通自住业主。2019年,他将自家上层住宅以每月3000元出租给DeSousa夫妇,双方关系稳定。2021年底,Bhangal基于《住宅租赁法》第49条的“自住条款”提出终止租约,租客亦在2022年4月底搬离。

争议的起点:地毯更换花了两个半月
问题出现在搬离后。Bhangal并未立即入住,而是在之后的两个半月里亲自更换地毯,并于7月中旬与家人搬入。DeSousa夫妇发现这一延迟后向卑诗省租务处(RTB)申诉,称房东未“在合理时间内搬入”,涉嫌滥用自住条款,要求赔偿。

RTB裁定Bhangal必须支付12个月租金作为赔偿,理由是其“未能合理解释搬入延迟”。尽管房东称疫情期间材料短缺、工作繁忙,听证官认为其陈述“模糊”,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。

房东上诉失败:判决重申“合理时间”门槛
Bhangal不服,上诉至BC省最高法院,辩称更换地毯属正常维护行为,且非恶意延迟。法院则维持原判,指出“15天是合理搬入的参考标准”,Bhangal未能提供充分细节或工程记录来解释为何耗时两月以上。

判决明确指出:“即使房东确实自住,也有义务在终止租约后迅速占用物业,任何无法解释的延迟都将被视为对租客权利的侵害。”

专家观点:法律正在对小房东“零容忍”?
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城市政策教授Dr. Helen Yoon评论称:“这一判例强化了BC省在租房关系中向租客倾斜的立法趋势。”她指出,近年来类似案件频繁出现,特别是在房东声称自住却未立即搬入的情境下,司法体系更愿意相信“制度性保护租客”的原则高于“房东解释合理性”。

地产律师Mark Lin也提醒道:“哪怕是修屋顶、刷墙、换地毯,只要延迟入驻,都必须留有详尽记录与工程单,否则将承担严重法律后果。”

结语:房东与法律的“时间赛跑”
此案最终赔偿金额为36,100加元,对一位中产自住房东而言是沉重打击。而它传递的信息则更加深远——在加拿大,房东“合法赶人”之后,并不意味着一切结束,而只是进入了“举证责任转移”的下一阶段。

在法庭眼中,“你真的住了吗?”这不是一句主观判断,而是一道时间表、施工计划与证据链的综合考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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