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许多加拿大人来说,房子不仅是一处资产,更是一段生活的载体。但当生活留下的“痕迹”太过沉重,甚至延续到了房屋易主之后,法律与情理的边界,也开始模糊起来。

卑诗省一对夫妇最近在卖房交易中遭遇“后遗症”——他们被法院裁定,需向买家支付5000加元赔偿金,只因房屋交接时未能清除前租户留下的大规模杂物堆积,包括废旧家具、轮胎、丙烷罐、甚至一艘小船。
根据卑诗省民事解决法庭(CRT)近日公布的一项裁决,法官大卫·江(David Jiang)援引案件照片指出:“从外行人的角度来看,这名租户明显是个囤积狂(hoarder)。”他补充道,这一术语并无贬义,反而道出了许多房产纠纷中被忽视的心理健康因素。
这套位于2022年售出的房产,本由卖家出租多年。买家计划清拆旧屋,重建物业,但交接当天却发现院子和屋内塞满了遗留物品:从衣物、电器到未清理的冰箱食品,无所不包。他们因此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清理,转而起诉卖家违反“空房交付”约定。
卖家辩称房屋是“按现状”出售,合同中明确“不提供任何担保”。但法院认为,即便如此,也不意味着买家必须“继承”杂物堆。“‘现状’的定义适用于电器或固定设施,而非大量可移动垃圾。”江法官指出。
本案的裁定引发了关于房地产交易规范的新讨论:在当前市场紧张、交屋频繁加速的背景下,“空房交付”这一看似常识性的条款,正逐渐演化为纠纷源头。
更值得注意的是,“囤积症”作为一种心理健康问题,在加拿大家庭与租赁关系中频繁浮现,却鲜少被纳入房产交易协议的考量范围。其背后隐藏的,是法律对“生活残迹”处理机制的缺失,以及社会对边缘心理状态的无力应对。
在这个案例中,法律最终支持了买家。但也留下一个未解的问题:当“家的痕迹”变成他人的负担,责任究竟应由谁承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