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一夫一妻制? 加拿大这个省将合法多父母家庭

在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,家庭的法律定义被重新书写。法官裁定,将儿童的法律父母限制为最多两人,不仅不符合现实,也违反了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利。

此案源于三个结构各异、但共同挑战传统家庭法限制的家庭——包括一个“三人家庭”、一对女同性恋伴侣与男性捐精者的共育模式,以及一位不孕女性所组成的合作共育单位。

法官的判词未提倡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,但它明确指出,在孩子出生前已共同决定抚养其成长的多名成年人,有权依法成为该孩子的法定父母。这一点,被代表案件家庭的律师马克·安德烈·兰德里称为“法律理解上的重大转折”。

法律跟不上家庭现实?

“这些家庭已经存在,不管社会是否准备好接受。”兰德里在接受采访时指出,这些孩子本应受到与其他家庭中孩子同等的法律保护,“他们没有选择生在哪种家庭中,但我们的制度必须尊重他们的现实。”

法院的决定不仅具有象征意义,它还要求魁北克政府在12个月内修改《民法典》,以适应新的法律框架。这意味着在法律上,一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上可能将不再只有“父亲”和“母亲”两栏,而是允许出现第三位乃至更多法定监护人。

此举一经发布,即引发舆论波澜。支持者称其为“家庭法现代化”的象征,反对者则担忧会“动摇传统家庭结构”的根基。

不只是魁北克,家庭定义全国重塑

事实上,魁北克并非首个尝试重新定义家庭的省份。安大略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已先后通过相关立法,允许在特定情形下孩子拥有三位或以上的法定父母。这些变革多针对生育前就已设立的“育儿协议”,而非后期组建的继父母家庭。

但魁北克作为加拿大最强调“文化独特性”的省份,此裁决在法语区引起的震荡尤为强烈。保守派批评它为“家庭伦理的解构”,而进步团体则视其为“包容性法律”的胜利。

法律滞后,社会先行?

这场讨论背后,隐藏着一个更深层的问题:在亲子关系不再单一依附于异性婚姻、DNA血缘与“爸爸妈妈”二元结构的今天,法律应如何回应复杂而多元的家庭现实?

正如80年代同性伴侣争取收养子女的权利一样,兰德里认为今天的判决正处在类似的社会拐点。“我们走在法制进程的前沿,但不是为了颠覆,而是为了接纳。”

对于那几个孩子来说,也许父母的数量并不重要。真正重要的是,每一位成年人都自愿参与、承担责任、并在法律上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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